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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5号从衢州来到丽水。到今天为止三个月。谈了个所谓男友。来丽水。全程我花钱,吃喝住行。我说过我不养男人。他也知道的。但是后来住一起了。我发现他经常各种诱导我付出钱财。后面被我识破。分手。之后不甘心付出我去找他和好。他条件是买一个1.6万的手链。就和好,从那天起我共计给他转账一万四的钱。但是我们住一起每次我要求性生活他就说他性冷淡。他不想。三个月没有过正常情侣性生活。我越想越不对。感觉自己被pua了。想拿回钱财然后分手。我要怎么做?

侵权维权浙江省-丽水市2021-11-26 15:15:0318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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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邹淑娟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
    你们这个属于正常男女朋友交往,互相赠送也属于正常,从法律角度上很难帮到您。您只能和他协商。
    回复于 2021-11-26 15:19:26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首先很不幸,感情问题,法律无法进行调整。其次,就像你说的,只是感觉被pua,那么对方是否真的构成无谈朋友的意思,只是一心想诈骗你的钱财,公安及司法机关取证难度很大,你取证的难度也很大。可以尝试去报案,但要做好可能不会立案的心理准备。
    回复于 2021-11-26 15:39:04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是借钱给他还是什么情况?
    回复于 2021-11-26 15:49:5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11-26 15:50:49

      如果不是借款,只是情感交往的赠予法律上帮不了你,只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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