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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只写了借款金额三万元,没写每月利息多少。放款人每月问借款人要利息,借款人每月微信转帐所谓利息三千元,共计转账金额达四万余元。现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再偿还本金三万元,也就是说借款人连本带利要还七万元。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高利贷,借款人还需偿还本金吗?

其他江西省-抚州市2021-11-20 19:54:4013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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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04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利息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无效
    回复于 2021-11-20 19:56:16 咨询他
  • 吉祥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高利贷,超出本金部分不用返还
    回复于 2021-11-20 19:57:0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11-20 19:57:16

      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头像详细沟通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39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嗯,你好,如果你之前给过一些钱,可以视为本金,因为你们没有约定利息
    回复于 2021-11-20 20:01:40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53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建议起诉,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回复于 2021-11-20 20:23:04 咨询他
  • 于新纲律师
    月帮助0
    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
    每月10%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属于高利贷,已经不需要还本金了
    回复于 2021-11-20 20:32: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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