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2021年2月4日的交通事故,致使我父亲现场身亡,当时是下午6点40分左右,肇事者醉驾,测酒精度达到167mg/ml,据当地村民说肇事者没有选择第一时间保护现场,而是第一时间选择了逃跑,肇事者逃跑半小时后又回到了现场,交警随后就到了。目前是判刑时我们作为受害者家属,却没有被通知到现场,而是有一个自称他是检察院的人打一个电话告知我判刑一年三个月,问我对这个判刑是否有意见,我说怎么判这么轻,他随后说肇事者有自首情节,而且我们也没有签字谅解书,肇事者也只是赔偿8000块殡葬费。肇事者只交了强制险,起诉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不想赔偿受害者家属推给了肇事者。这算是有自首情节?量刑是否过轻?是否公正?
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2021-11-12 08:59:49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