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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妹妹身份证进厂交社保,更正到自已的名下,在社保窗口按要求,开了几个证明,最后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不开证明,我写了是由于个人原因未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劳务派遣公司盖章了,拿到社保窗囗不行,要写双方都有错,劳务派遣公司也要写明当时经办人末核实参保人员,实际录用的是谁本人而不是妹妹谁,这样写劳务派遣公司就不盖章,怎么办

其他江苏省-无锡市2021-11-04 15:55:5913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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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10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个看能否申请确认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吧?
    回复于 2021-11-04 17:27:22 咨询他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考虑先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然后再办理社保更正
    回复于 2021-11-04 21:38: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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