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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份晚上,我与朋友在路边地摊吃饭,老板嫌我声音大,过来赶我走,让我滚,因此发生争吵,当时我喝酒过多没站稳下意识反应去扶老板放材料的桌子,将其按倒,老板以为我找事,就打电话叫人过来,我怕来人打我就走了,后来他们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回去道歉,赔偿解决,我想反正都得解决问题,就回去了,道歉后由于金额差距过大又争吵起来,老板正在切菜我与他争夺过程中将其划伤,构成轻伤二级,事发当晚我就去自首了,我这是寻性执事吗,

刑事辩护山东省-济宁市2021-11-03 16:20:3113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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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600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不是寻衅滋事,你是故意伤害。
    回复于 2021-11-03 17:19:24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53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的,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回复于 2021-11-03 18:09: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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