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涉及到房东,二房东,租赁方的权利义务问题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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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春艳律师月帮助7人湖南淡远(昆明)律师事务所.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 5.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 6.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7.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 8.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回复于 2021-10-28 04:33:0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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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金不给我,3万多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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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虎泉地铁站附近教师小区,租房纠纷,时间为近期。 2.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原本打算从今年9月5日一直租到明年5月4日,但因为我们个人原因不准备继续租了,打算在10月12日交房退租,按合同要求我们违约,但我们愿意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但房东以我们不懂法为借口,拒绝跟我们交涉,他只给出要我们住到11月5日就走人不退剩余租金的方案,我们无法接受。 3.目前诉求就是想要房东退回10月12日到11月5日的剩余租金,以及拿押金来抵扣违约金(押金也是一个月房租),其他的都没要求,我们也愿意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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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8月21号过户出售一所房子,9.12号去办理户口迁移,现在买家拿中介那边的合同说我超时间办理了户口迁移,要扣我5000押金,这个可以吗?中介7月6号签署的居间合同说的是半月内迁走户口,但我们9月1号去办理缺少文件,12号去第二次办理的,但后来我们7.20号网签合同写的是搬走前迁好就行(也就是10.22),请问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