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合同到期,新版劳动合同变动特别大,与公司一起签署劳动解除协议,约定9月底之前赔偿4万作为经济补偿金。 目前公司说公司困难,不按时赔偿。 我这是需要仲裁还是直接可以去法院呀。 之前两三年公司也随意克扣了4 5万元左右,之前签署的劳动解除协议有写双方无争议。这种情况我还可以申请仲裁之前克扣的工资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1-10-09 10:02:1615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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