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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2018年12月用房子抵押给个人帮朋友贷款了30万元,抵押期1年,当时这笔钱那个人打给我够,我直接转给了我朋友,朋友没有给我打任何欠条。抵押的30万每月需要支付利息4500元,这笔钱是写在抵押协议里的,利息是我朋友直接转账给那个抵押人的,且每次转账都有写明是我房子抵押的利息。房子本应该19年12月抵押到期归还本金,但是我朋友和那个抵押人私下好像协商好了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续贷了,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归还,且现在借款的朋友出现意外了,抵押人来找我要求我归还30万元。 请问我是否可以不还?

债权债务江苏省-南京市2021-09-16 23:01:011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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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爽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请问你有没有给对方打借条呢?
    回复于 2021-09-16 23:02:0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9-16 23:02:13

      如果你给对方打了借条,人家钱也是转给你的,那么你肯定要承担还款责任

  • 江兴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
    正情况下是当然要还的。
    回复于 2021-09-16 23:11:01 咨询他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百度搜索符志峰律师,获取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1-09-16 23:36:0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9-16 23:37:35

      因为钱是以你的名义贷的,所得对方是可以要求你还款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2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恶意,那你可以不,但是这个事情如果方便可以详谈,否则不好说
    回复于 2021-09-16 23:59:23 咨询他
  • 王棋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您需要归还,后向您朋友追偿
    回复于 2021-09-17 19:01:17 咨询他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刘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啊,需要详细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才好解答,可以留联系方式私聊,也可以点击头像,通过电话咨询方式联系
    回复于 2021-09-22 20:30: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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