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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21岁,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因为诈骗别人五万块钱被对方在山东青岛报案,在报案之前就返还对方四万块钱,在去年七月份被青岛派出所逮捕,当天办理取保候审出来,取保候审到期积极返还对方剩下的一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书,以后检察院与我联系,让我去从新做了取保候审,然后让户籍地所在的司法所做社会调查,然后青岛派出所又与我联系,询问我几年前做的刑事处罚事件,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刑事辩护山东省-济宁市2021-09-06 17:52:2615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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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闵译德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最好的结果是检察院酌定不起诉。
    回复于 2021-09-06 18:18:06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619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影响量刑,作为量刑参考。
    回复于 2021-09-06 18:18:55 咨询他
  • 杨发宇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之前有诈骗罪的案底,对于你现在的这个案子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属于有前科的行为。
    回复于 2021-09-06 20:24:49 咨询他
  • 何晓瑞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律途律师事务所
    你这种情况,是在调查你平时的社会表现,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后期会判缓刑。
    回复于 2021-09-06 21:39: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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