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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亲人劳动仲裁,在广东江门6月中旬已起诉2005~2008年关于补交社保,由于不懂还错过了再上诉时间 现在我还可以重新起诉2001~2005年的补交社保吗?同公司不同法人,我应该怎么收集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前都是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是现金结账

劳动争议广东省-江门市2021-08-26 17:04:3213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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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段洪德律师
    月帮助0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你好,很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1-08-26 17:06:04 咨询他
  • 罗昌柱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遗漏事项还可以再仲裁,但是不要超过仲裁时效,还有是当时为什么不一次性处理好?
    回复于 2021-08-26 17:07:5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8-26 17:43:29

      你好,就是觉得不服,劳动关系不是说签合同才生效,当时不懂,就提供工资单,还有人证,公司也承认劳动关系,就判决了签合同的时间给予补社保,剩下的没补,你说的起诉时间,是十五天吗

    • 律师回复: 2021-08-26 17:54:28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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