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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十几号的时候就有一批受骗者去报警,然而疫情的原因,第2批受骗者6月多才能去报警(骗子公司在北京),然而警方6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出具了不予立案告知书给第1批报警者,第2批和之后来报警的紧方都不再受理,只是口头告知该案件不予立案,也不会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这样合理吗?我就是第2批是报警的,现在想要一份不予立案告知书,便于我去检查院举报申请之用.

其他湖北省-十堰市2021-08-06 19:46:121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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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85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可以找要一份复印件。。。。
    回复于 2021-08-07 06:39: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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