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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属于轩源人力资源派遣工,在高港区统之幸食品有限公司服务!在7月18号因身体不适,头晕,呕吐!告知班组长,去医院检查!输了两天药,情况也没有好转,于20号住院,在21号早上病人出现昏迷,经泰州人民医院医生确诊为突发性肝衰竭!从21号截止7月28号人一直昏迷不醒!医生告知,已无力回天,没有希望了! 轩源人力资源因没有按照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在医院没法报销!通过人社局的调查取证,轩源人力资源于7月26补缴社保,经人社局医保窗口咨询不能报销!轩源人力资源赔偿我们在医院花的全部医药费用! 我们的诉求,要求轩源人力资源赔偿医药费的基础上给与更多的!家里两个孩子,一个劳动力!

医疗纠纷江苏省-泰州市2021-08-04 18:56:261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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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中武律师事务所
    建议您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1-08-04 18:59:00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构成视同工亡,只能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维权
    回复于 2021-08-04 19:03:1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8-04 20:03:16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与对方协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工伤认定,进行索赔
    回复于 2021-08-04 19:15: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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