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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晚三兴路与运东路十字路口由西往东北方向骑电动车左转过马路,与由东往西直行机动车辆相碰,电动车损坏,人员经120送医院检查无骨折,仅皮外伤,经交警定责,左转应让直行车辆;判电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现在这种该怎么办?请帮忙;谢谢!

交通事故江苏省-苏州市2021-07-29 21:25:161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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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2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先调解,电动车要承担事故损失的大部分
    回复于 2021-07-29 21:40: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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