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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工没有签订合同,从六月十五日做到七月二十日,因为雇佣方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劳动者工作的实际内容与描述不符本来打算坐满一个月就走但是雇佣方在七月二十日结算工资只结算六月十五日到七月二十日的工资,而七月一日到七月二十日的工资要等到八月二十日才进行结算。不应该是人走账清吗?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争议云南省-玉溪市2021-07-16 12:25:0817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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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喻宗全律师
    月帮助0
    云南汉剑律师事务所
    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于 2021-07-16 12:29:33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1-07-16 14:08: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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