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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因脚部溃疡于7月5号自行坐车前往英山县人民医院就诊收治骨外科住院,于7月5号晚上7点半左右突发呼吸困难送往重症监护室抢救于8点40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因当时我们法律意识淡薄,于当晚将我妈妈拉回家办理后事,因为当时我妈突发呼吸困难时正在静脉输液,家属怀疑是输液不当或原因造成的猝死,医院方面现将责任全部推卸干净,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医院在3点多告知家属患者血小板低可能会引发内脏大脑出血)

医疗纠纷湖北省-黄冈市2021-07-14 12:55:26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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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盛伟程律师
    月帮助0
    浙江楷正律师事务所
    如果认为医疗机构有过错可以起诉医疗机构
    回复于 2021-07-14 13:25:01 咨询他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7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是可以去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认定的
    回复于 2021-07-14 14:29:5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7-14 14:29:58

      百度搜索符志峰律师,获取详细咨询

    • 律师回复: 2021-07-14 14:30:27

      逝者安息,家属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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