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家里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第一次见他父母,他父母硬给了四百块钱,后来我们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我生病了,他发了两千块钱给我,让我买点水果,他在外地,说是因为不能陪我,后来因为不合,分手了,他父母恐吓我,让我换钱,还有他父母第一次给的钱,还有他请假回来见我父母,买的礼物,还有他请假的工天也让我陪,总的一共的三千块钱,我受不了威胁吃药自杀!现在医院!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贵州省-遵义市2021-07-02 11:13:02157*****624

分享

律师回复

  • 贾晶晶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珍惜生命,对方威胁你,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1-07-02 11:18:13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6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好好治病,这钱不用还。
    回复于 2021-07-02 11:28:40 咨询他
  • 周姝成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
    吃药自杀是你自己的行为,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1-07-02 11:47:27 咨询他
  • 蒋佳蓉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珍爱生命,这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情,纵使他父母威胁你的行为很恶劣,你也不该寻短见,你不用还他们钱,也不用怕他们
    回复于 2021-07-02 12:01:48 咨询他
  • 熊云丰律师
    月帮助0
    贵州藏拙律师事务所
    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好大一部分属于赠与,可以不管对方的
    回复于 2021-07-02 12:30:17 咨询他
  • 吴昊泽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安硕律师事务所
    属于恋爱的正常费用,可以不退,如果对方再骚扰你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1-07-02 19:54:3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