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底,我们学校实习生返校拿毕业证,请假一周,然后公司跟我们说,如果去了以后就直接回公司办离职手续,后来离职手续办了,发工资的时候,我们发现工资少了,我们问了,公司说,离职人员没有公司福利(加班费,和正常休息时间的工资)这些钱我们后来了解到是高层临时决定的,另外因为我们的身份信息绑在公司的微信上,还押了我们没人一千块钱,说等营销期做完才还给我们,我想问下,公司构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请问构成了什么罪,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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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洁琼律师月帮助0人浙江浙同律师事务所您好,一般来说,公司无权克扣员工报酬、收取员工押金。公司实施上述行为的,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该行为本身不涉及刑事犯罪。回复于 2021-06-28 20:31:13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06-28 20:44:00
如果通过民事诉讼或劳动仲裁,企业会受到什么处罚吗?以及劳动者能获得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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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8 20:45:19
请问您有无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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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28 20:46:44
有,不过都在公司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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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8 20:49:58
签的是实习协议,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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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8 20:53:15
如果您与公司是劳务关系(签实习协议等),则可向公司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要求公司返还已付押金。如果您与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则可获得进一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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