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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两次骚扰和强奸妇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申诉离婚,法院要原告提供被告因骚扰和强奸妇女被拘留和判刑材料才给予立案,请问此事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贵州省-贵阳市2021-06-28 18:54:4613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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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雪律师
    月帮助0
    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
    立案应该不需要,这只是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已,但是你要以此证明要离婚就需要了
    回复于 2021-06-28 18:56:08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85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向公安申请调取证据。
    回复于 2021-06-28 18:58:50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去调取案件材料
    回复于 2021-06-28 19:09:41 咨询他
  • 梁晶律师
    月帮助0
    湖南人和(株洲)律师事务所
    可以聘请律师,让律师帮您去调取材料
    回复于 2021-06-28 19:16:57 咨询他
  • 张宝律师
    月帮助0
    山东文之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结婚证就可以起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向相关部门调取
    回复于 2021-06-28 19:42:04 咨询他
  • 杨发宇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立案会立案,但是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是骚扰和刑事材料。
    回复于 2021-06-28 20:02:29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2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有结婚证就可以立案,如果立案庭不给立案可以去信访部门反映
    回复于 2021-06-28 20:37:54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3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提供不了证据是没办法立案
    回复于 2021-06-29 09:04: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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