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1. 2021年3.11日 恶意诽谤造成精神损伤 医药费支付了1万多 临沂市罗庄区月亮城皓明园38号楼2单元202室 责任方 临沂市解放路泰盛广场斜对过 19楼 李香玉 110已备案 2.鉴定结果 情感双向障碍 附送检验报告 3.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公开发布道歉 4. 不处理会一直上诉 这件事已经造成人身伤害 精神伤害 心理阴影 导致本人王凯产生了 幻觉 失眠 抑郁 多愁善感 经常做噩梦现象 原因如下 1.目前待业状态,融资失败,客户催债,家庭关系破裂,目前精神失首。 2.经多次去公司调解 公司人员以推搡 无理取闹为由赶我走 甚至 被女方李香玉骂乞丐这种难听的话。 3.经朋友介绍认识

刑事辩护山东省-临沂市2021-06-17 11:31:47151*****620

分享

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9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您好,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一下,协商解决,如果你们双方协商达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6-17 11:35:52 咨询他
  • 程琳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至平律师事务所
    你好,保留好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回复于 2021-06-17 11:37:16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1-06-17 15:54:2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5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