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3.11日 恶意诽谤造成精神损伤 医药费支付了1万多 临沂市罗庄区月亮城皓明园38号楼2单元202室 责任方 临沂市解放路泰盛广场斜对过 19楼 李香玉 110已备案 2.鉴定结果 情感双向障碍 附送检验报告 3.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公开发布道歉 4. 不处理会一直上诉 这件事已经造成人身伤害 精神伤害 心理阴影 导致本人王凯产生了 幻觉 失眠 抑郁 多愁善感 经常做噩梦现象 原因如下 1.目前待业状态,融资失败,客户催债,家庭关系破裂,目前精神失首。 2.经多次去公司调解 公司人员以推搡 无理取闹为由赶我走 甚至 被女方李香玉骂乞丐这种难听的话。 3.经朋友介绍认识
刑事辩护山东省-临沂市2021-06-17 11:31:471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