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签订房屋居间合同,合同约定如出现约定情况互不违约的内容。 因第三天办理清房后得知房屋为赠予房屋导致税费变化,另该条情况当初未告知。此条会作为买房方是否决定购房的因素之一。 目前,买房不愿意购买此房,是否可以认定为,隐瞒房屋相关事实,此合同不成立,不赔付中介费。
合同纠纷安徽省-淮北市2021-06-02 10:17:13138*****562
2021年5月29日签订房屋居间合同,合同约定如出现约定情况互不违约的内容。 因第三天办理清房后得知房屋为赠予房屋导致税费变化,另该条情况当初未告知。此条会作为买房方是否决定购房的因素之一。 目前,买房不愿意购买此房,是否可以认定为,隐瞒房屋相关事实,此合同不成立,不赔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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