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是实习生,因为发生一些事同事因为我和扫街环卫工人争执,我打了越级电话说主动离职,负责人不在本地,我签试用期合同,没有签劳务合同,没有离职盖章,只有离职上交公司资料,公司内部资料规定不让拍,我工作原因拍了,违反规定。 实习生打了因为越级电话提出离职,工作需要保留公司内部资料,与外部非工作人员争执损坏公司形象 问题是不是永远不能回原公司,原公司永不录用

合同纠纷山东省-菏泽市2021-05-26 08:39:54157*****776

分享

律师回复

  • 亓永涛律师
    月帮助0
    河南鼎荣律师事务所
    实习期间违法公司规定严重的公司会以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到期解除试用期合同的。能否双方达成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看公司录用你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于 2021-05-26 08:55:2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5-26 09:00:13

      是越级电话,和拍内部资料,虽然没有外传,但是公司规定违反,是不是永不录用

    • 律师回复: 2021-05-26 09:01:48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公司可以这样规定

  • 陈思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文海律师事务所
    是否还符合原公司录用条件要以公司要求为准,这个不是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1-05-26 08:59:2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5-26 09:01:58

      就是可以和公司协商还是有可能回去是吗

    • 律师回复: 2021-05-26 09:05:20

      是的

  • 张毅律师
    月帮助9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公司是否录用,公司可以自主决定
    回复于 2021-05-26 09:01:2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7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