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最近通过应聘为一家医药上店担任店长职务,在上周店面装修完成后和一名店员进行店内卫生清扫工作,其间该名店员清扫卫生不够认真,我爱人做为店长对其进行指出要求其工作仔细点而发生挣辩和口角,该名店员突然之间在我爱人毫无防备下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导至手机,眼镜损坏身体受伤,后经药店经理调解让我爱人先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医院诊断后为外力作用下导至左耳馍穿孔,腰部软组织挫伤。现在该店员不露面,药店经理居体也没给个处理结果。我想咨询一下1,该名店员应承担什么责任。2该伤情应定性为什么级别。3该药店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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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涓娟律师月帮助37人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您好,您的情况我详细告知您。回复于 2021-05-14 12:29: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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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5-14 12:31:01
第一,店员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可以选择报警,如果轻微伤以上,无法调解,是要被治安拘留。第二,店员的行为从工作中造成,属于职务行为,对外由单位赔偿,然后单位再跟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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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5-14 12:40:47
事情发生时我爱人准备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可经理来后说不要报警怕影响到药店,这是药店的事由他上报老板后处理,可是事发一个多礼拜了,一直追问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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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5-14 13:05:21
如果没有办法协商解决,建议去法院起诉药店以及员工。虽然对外最终法院判决是药店偿还。但是这样三方也有调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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