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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尾款支付,多次催要不给货款。合同中约定违约支付一天1%的违约金,因供货产品调整,发生退货。实际金额及产品数量微信中有第2次清单及总价款。法院认为第2次没有约定违约金支付支付计算方式,按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到指定时间。能否上诉。

合同纠纷河南省-开封市2021-04-29 10:21:5613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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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田建律师
    月帮助1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清单如果属于合同内容,应当按照h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不属于合同内容法院判决正确。
    回复于 2021-04-29 10:24:25 咨询他
  • 涂志辉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双方的交易习惯
    回复于 2021-04-29 10:27:03 咨询他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
    回复于 2021-04-29 10:28:12 咨询他
  • 胥惠群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你好,法院酌情调整的违约金,上诉意义不大。
    回复于 2021-04-29 10:53:2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第一份合同有没有解除?第二个双方自行约定的总价款是单独约定呢?还是跟第一次合同有关系?
    回复于 2021-04-29 12:12: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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