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时间2019年9月29号在桂平市金港茗苑,买了一套房子,约定时间2021年1月30号交付,至今未交付房子,开发商售楼部给回复,说是合同出错,系统出错,找各种理由,也没有正式对待问题,说是小失误,为了补偿业主,送一个小家电,说是很合理,本人觉得一点不合理。后面沟通协商,说送一个冰箱,和一个微波炉,大概价值2300元左右,但是协议书上面什么没体现,就说是合同错误,叫签字,我觉得不合理。回去协商没有一个友好的态度,只对他们单方面,不考虑消费者。2、开发商没有给出合理的方案,一直没有回复。3、目前希望开放商能履行合约精神,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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