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1、签约时间2019年9月29号在桂平市金港茗苑,买了一套房子,约定时间2021年1月30号交付,至今未交付房子,开发商售楼部给回复,说是合同出错,系统出错,找各种理由,也没有正式对待问题,说是小失误,为了补偿业主,送一个小家电,说是很合理,本人觉得一点不合理。后面沟通协商,说送一个冰箱,和一个微波炉,大概价值2300元左右,但是协议书上面什么没体现,就说是合同错误,叫签字,我觉得不合理。回去协商没有一个友好的态度,只对他们单方面,不考虑消费者。2、开发商没有给出合理的方案,一直没有回复。3、目前希望开放商能履行合约精神,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赔偿。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2021-04-22 12:13:48130*****869

分享

律师回复

  • 涂志辉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要签字,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4-22 12:20:53 咨询他
  • 陈星律师
    月帮助0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按合同约定执行,开发商所谓的合同出错原则上不成立,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1-04-22 12:21:46 咨询他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19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1-04-22 12:26:4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2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