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组织涨费投票过程中存在违规。但是一审判决书认可按户投票,认为代投代签只是瑕疵。认可双过半成立的事实。拿到一审判决书第二天,有业主有发现面积不对。《社区会议纪要》写的是小区总面积33335.15平米。《公约》里写的建筑面积是35458.68平米。按照公约面积并没有过半。我和社区确认,33335.15是物业给他们的,也没有审核。一审开庭前我已经递了全套的业主公约。但是我确实没有发现面积的问题。只在开庭时说了投票代投违规的事。随后我就上诉了。我想问,我一审已经递交了公约。公约里写的是建筑面积,会议纪要里写的是小区总面积。明显不符。法官有责任吗?二审我再提算举证不利吗?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1-04-15 22:31:0213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