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问题,婚前彩礼,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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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浩律师月帮助1人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有没有领结婚证?有没有共同生活?回复于 2021-04-09 14:45:3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04-09 14:49:57
我们是 2019.9.1日结婚,2020年8月份才领证,我有10万陪嫁,婆婆骗我说给我们买房,我把婚前陪嫁拿出来了,买完后她说跟我们一起居住,我不想,我说如果你们想要去城里住。你们房产证不用写我名字,把我垫付的10万还给我,贷款我也不还,男方负责,我也不会去城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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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4-09 14:50:43
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陪嫁没办法直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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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4-09 14:55:04
起诉的话我要回的可能性大吗?还有一个孩子1岁,但是一直由我抚养。几乎他们没有管过,这个孩子能给我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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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4-09 14:56:51
如果判决离婚的话财产分割可能性很大,两岁以下如果判离孩子都由女方抚养
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回复于 2021-04-09 15:33:4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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