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号购买了一份保险,主险为健康险,附加险 意外伤害险。 2021年2月1日 患者发生意外入院治疗,出院后提交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患者投保前有疾病住院史。保险公司提出对本次理赔不予通过,并且要单方面终止合同。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是都可以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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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2900元,用于办理业务,渠道,跑路费。若最终审核结果仍然无法办理贷款,该费用不予退还:因乙方原 因导致的除外。 2,如甲方回答无误且因公司原因造成未放款,则2900元大写贰仟改佰元全额退 款。 3,如甲方不按资料回答或回答错误,则所缴纳资料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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