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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我写的条件,符合法律吗

婚姻家庭福建省-厦门市2021-03-14 19:27:25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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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什么条件呢??
    回复于 2021-03-14 19:46:14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8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具体写的什么条件呢?
    回复于 2021-03-14 19:54:51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8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是什么条件
    回复于 2021-03-15 06:58:4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3-15 07:00:34

      离婚协议 : 1. 女方自愿放弃夫妻之间共同生养的一女一男扶养权并直至小孩十八岁之前都不能探望与联系 。 2.女方自愿承担每个月2000元扶养费教育费给男方直到小孩十八岁。 3.女方自愿承担夫妻之间男方所欠下的所有债务得百分之五十。 4.女方自愿退还当初男方赋予的聘礼以及彩礼 。 以上四个条件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男方开出的离婚条件 签字后 具有法律生效! 女方(签字) 男方(签字)

    • 律师回复: 2021-03-15 07:03:30

      你们协商一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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