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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对我家暴,已经在民政局申请离婚,我现在应该做什么,

婚姻家庭江苏省-镇江市2021-03-11 16:00:4018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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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梦融律师
    月帮助0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
    您好 是符合申请了离婚吗?那就要看您的态度 您是想要离婚的吗
    回复于 2021-03-11 16:06:31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对方后悔,协议离婚不了,后期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1-03-11 16:15:2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双方有没有签订离婚协议书?
    回复于 2021-03-11 16:18:00 咨询他
  • 李轩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派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写了没,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回复于 2021-03-11 16:18:13 咨询他
  • 陈思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文海律师事务所
    分开生活,并搜集家暴等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
    回复于 2021-03-11 16:20:59 咨询他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1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实则不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您电话或者一对一咨询,多次代理离婚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回复于 2021-03-11 22:03: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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