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底 同朋友去开品牌分公司 总投80万 品牌公司是控股公司,品牌固定三大股东占60 分部占40。我占其中的5成。前期没有给我股份协议书,因公司装修钱不够多次让我先垫付股份钱。以买材料的形式让我垫付。我垫付材料的收据他收去给我开了一张私人盖章写着公司5成股份的支付金额收据。我之前有一直催了他几次协议书,但协商不满意就拖到今年。我占的股份他承让,现在他让我签一份他本人(公司法人)和我签字的股份协议书。说公司法人签字协议就有效,但我觉得应该是没效的就没签。他现在本人占22成股份(含我的5成)还有另外一个股东占18成股份,我想问一下他说上面签的协议书有效吗?如果我不要协议让他退钱该怎么做?
其他广东省-韶关市2021-03-09 17:00:3313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