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情况是这样,因为刚搬进新家,地下停车的车位停错了,大概两个月,期间车位主人并没有联系我。最近他突然联系我说因为我停了他的车位,导致他没有及时发现车位未出租,导致损失,让我赔偿他两个月车位费。 2. 问题是这种情况下,从法律来讲我应该赔他多少?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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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忠良律师月帮助0人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给别人造成了客观损失,是要赔付的,按照你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的一般租金水平支付。回复于 2021-03-05 22:06:0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03-05 22:08:16
他没租出去就是损失?所以我要按租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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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3-05 22:10:02
不是未出租出去的损失。是你占用车位的使用费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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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3-05 22:26:17
我跟他又没有租赁合同 也不是租赁行为 就是占用就要赔?这个是哪条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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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3-05 23:24:28
你们另外两个律师说没责任 你说需要赔偿 这个怎么矛盾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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