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韩××认识后按照当地风俗回家看家, 订婚,后出门打工了,她去了杭州,我去了北京,没多久后她来找我说想和我在一起工作,她来北京大概七天后告诉我她怀孕了要求立马回家结婚,订婚是在农历十一月份,现在是四月份,总感觉怀的太快了就问了她一下怎么知道的,她说来的时候带的有检孕纸,没事的时候验出来的,时候回家就办了婚礼,我岁数小办不了结婚证,小孩出生后需要做亲子鉴定,最后小孩不是自己的,这事后经常吵架,没多久后她带着小孩和家里的首饰离开了,我去找她,感觉没法过了,我们是2017年5.1结的婚她2018年离开的,我想要回彩礼钱,办婚礼下来花了有二十多万,现在起诉可以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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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高文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应当返还。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回复于 2021-03-05 23:52: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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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孩子生活费增至每月1300元,医药费各一半,私立中学产生的教育费则由男方承担。1、尤其咨询:孩子私立学校饭卡充值(包括吃饭、刷卡洗澡)能否归为教育费由男方承担,该笔费用独立划分,不属于重复索要生活费,不和每月1300元基础生活费重叠。 2、住宿费、空调费、教室电费同理归入教育费,与每月1300元生活费区分开,不存在重复主张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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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收到判决书。办婚礼未领证,共同生活一个月零六天,对方性功能障碍,判决说没婚检双方都有过错,但结合实际情况原告较多过错,彩礼84000判返60000合理吗?(我这边提交的彩礼花销账单法院一个都没采纳,订婚收的彩礼,家里人用彩礼置办婚礼的花销,共同生活期间房租水电和外出花销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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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半没有孩子和平分手准备离婚,当时彩礼16万多算多吗,可以要部分回来吗?财产一般怎么分割呢?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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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打官司能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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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原有的婚前房子,老丈人把手上的一套拆迁房说给我们住(房本上是老丈人和我老婆的名字,我户口也签过去了)我出了三分之二的装修费,还没正式住进去就因为一些矛盾把我赶出来了,准备离婚,装修费要的回来吗。有小孩7岁现在跟着母亲住。没有原则性问题就是女方父母干预的太多还时不时的随意进出家里,(就住门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