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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早5点我小舅子驾驶箱货车从山东往江西,行驶到淮安高速路段时,被一辆货车从后面追尾,导致驾驶人员受伤,紧急送往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治疗7日后,自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此时交警队出具普通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全责),转入后1日呼吸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队向我们强行要回原来开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并且申请对死者进行了解刨鉴定,2021年2月8日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主动脉血管破裂导致死亡),2月28日,交警队出具事故鉴定书,认定双方各负50%责任,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结果如何,赔偿怎么申请。(对方有交强险10万,第三者100万);初次事故鉴定认定对

交通事故江苏省-淮安市2021-03-03 13:46:2913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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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304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复核,或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1-03-03 13:49:5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3-03 13:50:23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电话咨询,可更好、快速、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0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你们认为哪里有问题呢?
    回复于 2021-03-03 13:58:22 咨询他
  • 姚猛律师
    月帮助98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3日内向支队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材料之一,如不服,可提供足够证据在法庭予以质证。赔偿报保险。
    回复于 2021-03-03 14:02: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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