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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理行为,规定商品在指定区域销售。合同期限18-19年,缴纳保证金2000元,约定到期返还。到期后未继续签订书面合同,但保证金未返还,仍进行商业代理行为。问题1:厂家是否可以再在同一区域内找代理商进行销售?问题二:合同是否认定仍然生效?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1-02-24 17:19:5918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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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05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分析,合同期限已经届满
    回复于 2021-02-24 17:22:2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2-24 17:23:02

      后来的合同为不确定期限

  • 邸建凯律师
    月帮助16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未退还保证金,继续进行原约定的合同行为的话啊,意味着事实上继续履行了原来的合同,合同继续有效
    回复于 2021-02-24 17:23: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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