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单位A拖欠B监理单位监理费,工程建设单位A提出建议想从他们合作的另一个项目C中出一笔钱支付拖欠B的监理费,即A与C签订一个监理合同,再补充说明不需B承担相关监理义务或责任,请问B是否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是否可行?
其他山东省-济南市2021-01-19 16:37:03185*****677
工程建设单位A拖欠B监理单位监理费,工程建设单位A提出建议想从他们合作的另一个项目C中出一笔钱支付拖欠B的监理费,即A与C签订一个监理合同,再补充说明不需B承担相关监理义务或责任,请问B是否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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