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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时间在上个月12.19号晚,让我怀孕的男方,叫他朋友们骂我,抵毁,踢我肚子,让我骨折,产生流产,右脚踝骨折,当时宜昌市警局偏担他们,没有进行对我的询问,医院让我立刻进行治疗,没有钱的我,只能让警方找他们要,警方不但不信还让医生证明,证明过去了,警方说他们没钱,要我过去,我只能找我家里,家里半夜过来,警方也没给答案,也没问我,就要我过去,医生当时不让我走动,因为骨折,加肚子里的孩子,我家里看警方这样的情况,只能进行放弃,同意私了,我要的是两万的手术费,他不给,警方也替我做了决定,只要了两个 各三千,我爸立马让我回家治,总共花了两万多,还没算其它的,所以我想能不能通过法律再次进行调整

刑事辩护湖北省-荆州市2021-01-18 17:23:1013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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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平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了,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了
    回复于 2021-01-18 18:06: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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