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单位任门卫13年,单位未与缴纳社保,致使本人享受不了社保待遇。单位愿意作经济补偿,但补偿标准按本人实发工资(每月只有2000元)补偿。外地有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计补偿的。请问我地依那个标准补偿?
其他浙江省-丽水市2021-01-15 20:12:02139*****692
在某单位任门卫13年,单位未与缴纳社保,致使本人享受不了社保待遇。单位愿意作经济补偿,但补偿标准按本人实发工资(每月只有2000元)补偿。外地有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计补偿的。请问我地依那个标准补偿?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