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过担保人向别人借了一笔钱。担保人,并在借条上注明此款由他担保,并由他一人负责。事后,借款人将钱给了担保人。担保人给借款人写了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此款,由他转还给出借人如若不还由他一人负责。事后,出借人找借款人还钱,借款人家钱已还给担保人的情况说明给出借人。出借人并找到担保人担保人重新给出借人写了借条。两年之后,担保人,由于其他原因坐牢去了。这时,借款人拿着原来的借条要求借款人还钱,这时候借款人应不应该还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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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我60多万。就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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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五万律师费收多少?风险代理呢? 你全是按啥标准收?可用抵押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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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因为对方喜欢上别人导致分手,愿意提供分手费,签了欠条,每个月分期偿还,7年还清,这个欠条事由应该怎么写?应该注意什么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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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日本的时候,亲戚莫某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拿到我的个人资料帮我租房了。没过多久又找到我,说他本人的在留卡期限没有多久了,想借我的身份租房并且很快就改成他的名字,我考虑到他帮我很多,于是同意并到租赁机构签字。谁知莫某入住后,未更改名义并多次拖欠房租以及不交由于人为损失的退房费用,给我个人信用造成影响,房东方面委托借贷机构给我打电话催款,我手头没有钱让他给我钱他不给我,他的行为是否违法?对我信用的损失能否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