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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去合肥看了一处房,简单谈了价格,因为着急回南京,就交了定金2万元,当时员工拿了一张认购协议,我准备看的,员工就拿过去了,写了点东西让我们直接签字,因为赶时间并未看合同,回来之后才发现几个不公平条约,其中一条说,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甲方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买卖合同,附件样本的全部条款,若乙方对上述文件内容有异议或要求解除协议,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无权通知乙方而直接将该房屋另行销售。所收定金不退。第二个,乙方已知晓本项目所在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情况。因项目需要,买房合同签订后,甲方可以将房屋所在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融资,乙方同意甲方上述抵押行为,问题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并且也没有同意啊,

合同纠纷安徽省-合肥市2020-12-22 19:29:2915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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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新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现在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0-12-22 19:32:59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认购书签字了,你不看是你的事
    回复于 2020-12-22 19:34:16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0-12-22 19:41: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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