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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75年6月生人,于1996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请求,女方不配合不协议,本人想提出诉讼,因结婚证等相关手续都在女方,于是本人去婚姻登记不能开具婚姻证明,证明材料是1996年的老底子,本人发现,当时填写的身份信息有误,身份证号码缺失一位数,登记年龄是74年的,本人是75年的,当时本人年龄是21周岁,女方名字有一个字同音不同字,签名处都不是本人签名。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婚姻还有效吗?如果想解除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辽宁省-盘锦市2020-12-21 16:16:0619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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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涂人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提供户籍信息,向登记机关要求更正。或要求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状况证明,要求户籍登记更正婚姻状态信息
    回复于 2020-12-21 16:20:4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2-21 16:22:41

      那么我想在的婚姻在法律层面来说有效吗

  • 胡韵均律师
    月帮助3
    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
    你登记的时候不是本人签字?那你有没有去登记?代领可以撤销,冒领是无效,你是哪一种?
    回复于 2020-12-21 16:26:2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2-21 16:28:52

      当时年龄不够,家里通过关系办理的结婚证,本人没去现场。

    • 律师回复: 2020-12-21 16:33:20

      那你主张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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