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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请产假,请假条写了“双方约定产假期间无工资待遇,但由企业交付养老保险”。现在叫我去上班,但规章制度很霸王,就是逼着自己说离职。请假条上的约定能作废吗?可以要回产假期间的工资吗?

其他河北省-张家口市2020-10-30 09:00:4413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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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由保险公司发放生育津贴,不足部分由单位支付,属于强制性条款,约定无效,可以要求支付。
    回复于 2020-10-30 09:02:2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0-30 09:05:59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公司是私人公司。昨天咨询仲裁回复我说:法律规定是这样,但是我这属于约定了,现在又反悔。

    • 律师回复: 2020-10-30 09:09:47

      那就让单位开除你,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 聂正炫律师
    月帮助0
    贵州硕泰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0-10-30 09:07:4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0-30 19:23:22

      昨天咨询劳动仲裁,回复我说法律是规定了,但我这是私人单位,另外这个假条属于约定了的,现在又反悔,意思我不太应该。我还应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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