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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丈夫户籍:海南。16年毕业广州工作并持有居住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查孕记录有:17年/18年),居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沙头街览山村,17年结婚生一胎,一胎证件都齐全。现2020年怀二胎户籍地海南办二胎准生证遇到问题。所有证件已经寄给家公帮忙办理准生证(委托办理书也有),户籍地第一次要求有婚育证明,给了婚育证明结果说还要证明18-2020年的婚育证明,要求我在现在的居委会和计生办办理,我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和计生办都咨询,现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说已经不做流动人口的查环和查孕情况的登记工作了,并且说我户籍不是本地无法给我出具证明,可户籍计生办就以没18-20婚育不办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0-10-23 17:59:1518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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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0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居住地是不会给你开证明,最好还是去户籍地办理
    回复于 2020-10-23 18:06:5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0-23 18:08:27

      就是户籍地要我去现居住地开,所以是有问题的,我还有什么办法解决或者能通过什么渠道投诉户籍地计生办?

    • 律师回复: 2020-10-23 18:52:31

      可以向上一级卫计委投诉反应

    • 用户追问: 2020-10-23 18:56:37

      那我户籍地的一级卫计委应该是海口卫计委?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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