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我弟弟签署离婚协议给前妻9万元钱,分的是名下车钱,但是实际上车子是我妈妈还的贷款!到现在据说+利息一共12万,现在被起诉,调节不同意。现在我弟弟名下农村有房子,市里有套贷款房,名下还有台工程车!其实不想给她这个钱,之前不懂法签署的协议。可以不给她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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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玲律师月帮助0人江苏晟贤律师事务所你们签离婚协议的时候有约定付款日期吗?其实这个早就过诉讼时效了,如果第一次应诉的时候就主张说已经过时效 这个钱肯定不用再给了。回复于 2020-10-22 09:16:37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10-22 09:20:11
昨天开庭说一年给她两万。对方不同意,说要强制执行,开庭我老弟已经承认这个钱了。是不是就无法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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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10-22 09:21:34
所以现在是到哪个阶段了? 法院是庭前调解还是开庭审理过程中调解的? 你弟弟如果不想给的前提,一个是当时的协议有问题,这个需要看协议具体怎么写的,另一个是你弟弟名下是不是有明面的财产 比如市里的贷款房产证办了没吗 有的话一旦败诉还是需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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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10-22 18:00:24
已经应诉之后 只能看当时协议怎么写的 如果没有无效的原因 最后还是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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