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9月22中午12点左右,在村文化楼公众场合,对方故意过来双手捏着我脖子用力不放,过程中一共捏了三个,没人拉开,后来对方离开现场回家,他并打了120和110说我打伤她的头部,其实他回家中自己弄伤,报警后对方一直住院,警察录了双方口供,叫了在场证人录口供了,现在警察说不调解双方拘留15天,前几天做了法医鉴定,对方说要走法律程序,像我这种没打到他又被恶人先告状的人这样,他还有很多病,说要我医治,但是对方是头皮皮下在肿块,但是又不是我造成的,我怎么样才能为自己辩护?有理却说不出!
刑事辩护广东省-湛江市2020-10-03 16:49:3113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