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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租了一间公寓,之前签合同是短租的,合同是7.1号到期,后面可以续签合同,有说过续租,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签,我们租的时候押金为1300房费➕500的水电押金,以及100的钥匙押金,就是1900,我们在9月中旬的时候跟房东说9.27搬出,搬出之后,发现丢失了押金单,以及合同原件,但是我们有合同照片以及复印件,还有转账记录,房东要求500跟300的房租转让费以及押金补单费用,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我们该怎么要回这个押金?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0-09-29 21:38:1815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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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起诉,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回复于 2020-09-29 21:39:58 咨询他
  • 谢霖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华篆律师事务所
    如果房东不予返还,可以通过报警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欢迎私聊。
    回复于 2020-09-30 00:10: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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