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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开补习班两年,一开始没有任何的合同约定,然后就说好了钱多就多出,钱少就少出,创立期间给我股份20后来应该是用理由让我把这二十也转给他了,另外一人也一直没有股份,运营期间说好的年终一起计算收益,但是并没有。在这期间我投入了十五万,然后又以其他名义让我用自己的名字到捷信上借了四万多,现在因为疫情等的影响都欠钱想把补习班转出去,这两天算账总共支出八十一万,平均到三人身上每人应该二十多万,我才给了十几万,要我把缺的钱补给他,然后再平分转店费。然后我就表明了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钱多的多投,少的就少给,我只投了这么多钱,我只会按照相应比例收取我的转店费,想让我把这个多的钱补给你不可能,也没有道理。

经济金融江苏省-徐州市2020-09-29 16:30:5418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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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需要根据股本比例承担亏损。
    回复于 2020-09-29 16:44:0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9-29 16:57:48

      现在他咬定了,只有把这个钱补给他才会转出去,并威胁要亏钱一起亏,要一块钱转出去。而且最近没有知会别人,用补习班抵押了贷款,明天不还人钱,股份就会转一半给人,他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呀。现在该咋办

  • 李燕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坦兴律师事务所
    你说的理由有法律依据的,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出资比例
    回复于 2020-09-29 17:04: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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