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开补习班两年,一开始没有任何的合同约定,然后就说好了钱多就多出,钱少就少出,创立期间给我股份20后来应该是用理由让我把这二十也转给他了,另外一人也一直没有股份,运营期间说好的年终一起计算收益,但是并没有。在这期间我投入了十五万,然后又以其他名义让我用自己的名字到捷信上借了四万多,现在因为疫情等的影响都欠钱想把补习班转出去,这两天算账总共支出八十一万,平均到三人身上每人应该二十多万,我才给了十几万,要我把缺的钱补给他,然后再平分转店费。然后我就表明了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钱多的多投,少的就少给,我只投了这么多钱,我只会按照相应比例收取我的转店费,想让我把这个多的钱补给你不可能,也没有道理。
经济金融江苏省-徐州市2020-09-29 16:30:5418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