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在一件刑事案件中,没有做案时间,地点,过程,受害人,这些都没有,只有蹲守,在对方的车底安了定位器,和准备了一些做案用的工具,能够立案,并判刑吗?是以绑架罪定的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0-09-25 22:14:38138*****927
我想请问,在一件刑事案件中,没有做案时间,地点,过程,受害人,这些都没有,只有蹲守,在对方的车底安了定位器,和准备了一些做案用的工具,能够立案,并判刑吗?是以绑架罪定的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