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杭州余杭区汀州花苑,在2019年11月19日通过一家名叫:杭州巢客遇家科技有限公司的托管公司租下了余杭区汀州花苑北区9栋2单元303房。预付一年的房租。今年2020年9月1日,房东通知收房,原因是托管公司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给他打房租。然后托管公司的人让她来收房。本人联系当时的业务员,没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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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2900元,用于办理业务,渠道,跑路费。若最终审核结果仍然无法办理贷款,该费用不予退还:因乙方原 因导致的除外。 2,如甲方回答无误且因公司原因造成未放款,则2900元大写贰仟改佰元全额退 款。 3,如甲方不按资料回答或回答错误,则所缴纳资料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