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上写了如果一方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六十天通知对方,含试用期。刚工作一周后被辞退,没有提前告知,导致劳动者错过最佳招聘期,影响其一年的就业机会,并且因为该工作租房,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并对劳动者造成精神伤害。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以及两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或者可以要求其他补偿吗?
劳动争议山东省-淄博市2020-08-29 21:01:49158*****564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上写了如果一方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六十天通知对方,含试用期。刚工作一周后被辞退,没有提前告知,导致劳动者错过最佳招聘期,影响其一年的就业机会,并且因为该工作租房,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并对劳动者造成精神伤害。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以及两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或者可以要求其他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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