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2014年通过朋友介绍在连云港丰田4S店购买了一辆丰田汉兰达.当时的裸车价格是248000元.我分期首付付了86000.加上保险和购置税一共花了127000~~因为当时4s店赠送了行李架和踏板~上完牌后叫我开会去装,并约定3天后过来提车就可以~结果我三天后过来,车被我朋友开车了,从此以后下落不明~~期间报警也不处理,和沟通金融公司帮忙找车,但是他们叫我自己找~后来打电话叫我还月供款,但是我已车辆丢失为由,金融公司不配合找车为由,拒绝还款~~后来我2015年7月在广西出了事,斯间有一年多.金融在已经找到车的情况下,不告知我和我的家人..说联系不上我~~后来金融就把车给卖给了
经济金融江苏省-连云港市2020-08-22 16:25:51150*****485